

扶绥县人民法院组建于1951年6月,经历了艰难创建,曲折前进,恢复重建,蓬勃发展,与时俱进的历史进程。扶绥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院办、政工科、纪检组,下设三个基层法庭:渠黎人民法庭、中东人民法庭、东门人民法庭。法院现在编干警80人,其中审判人员45人,书记员23人,法警7名,其他职工5名,另有聘用法警11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云山大道行政办公区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6年8月,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部、研究室、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14个工作部门,下辖桂平市、平南县、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5个基层法院,设14个人民法庭。现任院长李勇。贵港市两级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数604人,实有在编人数518人,法官312人。其中中院编制89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88人,法官59人,另有地方编12人。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桂林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2月23日。1979年10月,升格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原桂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整编合并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办公大楼于2000年3月13日竣工,2000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20个机构:办公室、政治部、党办、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法医技术鉴定室、纪检(监察)室。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全州、灌阳、兴安、龙胜、资源、灵川、临桂、阳朔、荔浦、恭城、永福、平乐等12个县和七星、象山、叠彩、秀峰、雁山等5城区共17个基层人民法院。

玉林地处广西东南部,毗邻粤港澳,面向东南亚,背靠大西南,南接北部湾,经济腹地广阔,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4+2”城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也是中国沿海经济开放区。总面积12838平方公里,总人口671万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市有华侨100多万人,是广西最大、全国著名的侨乡。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辖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容县人民法院、陆川县人民法院、博白县人民法院、兴业县人民法院、北流市人民法院6个基层人民法院。截止至2012年6月30日止,两级法院共有干警827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61人,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庭)、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审管(委)办、行装科等部门。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5月,原为百色县人民法院。1983年10月,百色县撤县设市,成立县级市,百色县人民法院更名为百色市人民法院。2001年10月百色地区撤地设市,百色市撤市设区,百色市人民法院随之更名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目前机构设置包括12个审判部门,即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以及四塘人民法庭、永乐人民法庭、龙和人民法庭、龙川人民法庭、交通法庭;5个行政综合部门,即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3个内设机构,即研究室、信访办、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现有干警153人(在编人员106人,聘用人员47人),其中审判人员73人,占73%,党员83人,占8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8人,占58%,大专学历15人,占15%,在读研究生10人。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监狱工作科、法制工作科等6个科室和政治部、法律援助中心,下辖三区两县(市)司法局,管理市白龙监狱、市公证处和四个律师事务所、五个法律服务所。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247名,其中市局机关33名,桂平局机关18名,平南局机关17名,港北、港南局机关各7名,覃塘局机关6名,乡镇司法所司法专项编制159名(全市有74个乡镇)。

南宁市司法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制科、计财装备科、政治处(内设人事警务科、组织宣传科),在公证管理科暂挂市公证处牌子,直属单位有市法律援助中心。管辖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邕宁区、良庆区、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共12个县区司法局和129个乡镇、17个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总数483名,在职人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90.4%,中共党员占70.75%。

柳州市司法局是柳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国家司法考试、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任务。自1982年恢复重建以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全市10个县(区)都建立了司法局。全市成立了42个律师事务所,有执业律师361名,成立了7个公证处,有公证员22名;全市121个乡(镇、街道)设立了117个司法所和62个法律服务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北海市司法局近年来在自治区司法厅党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深入扎实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一班人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北海发展稳定大局和司法行政的工作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通过抓好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分解责任、强化考核、坚持追究等五个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初步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动了北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