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3-12-03 19:21:31 手机端
富锦市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富锦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45年12月7日,原名司法科。1948年12月正式命名为县人民法院。1988年8月,富锦撤县建市之后,富锦县人民法院也随之更名为富锦市人民法院。辖区面积8227平方公里,辖区人口45.6万人。富锦市人民法院位于黑龙江省富锦市中央大街中段,院内设有13个职能部门(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府、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工科、研究室、监察室、办公室、法警队)、3个二级机构(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二庭、综合科)并设有4个派出人民法庭:中心法庭、二龙山法庭、头林法庭、锦西法庭。多年来,富锦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正效率为主题,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在困难中拼搏,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各项工作与时俱进,成绩显著。
富锦市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454-23*****[点击查看电话]
富锦市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中央大街东段
富锦市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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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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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富锦市人民法院邮编
邮编:154000
富锦市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富锦市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所处行政区域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下辖8个乡镇(街道),辖区面积1587平方千米,人口15.6万。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73年11月。内设机构共11个,即: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庭、监察室、立案庭。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编制59名。2000年以来平均受案1280件,结案1222件,年平均结案率95.5%。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2000年以来,荣获地级以上奖励三十二次。其中包括2003年加区法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政法部门“学创”先进集体;2004年被省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2008年被省院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加区法院还多次受到地级表彰。

桦川县人民法院

桦川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三江平原腹地,西接佳木斯市,距市中心41公里。桦川法院坐落于桦川县政府所在地悦来镇,批准成立于1954年7月1日,辖9个乡镇,辖区面积2268总人口22万。桦川法院现有五层办公楼一幢,面积1860平方米,内设12个庭(科、室、局),另有3个派出法庭。桦川法院现有54名干警,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官25人,平均年龄44岁。改革开放以来,桦川法院得到了迅猛发展,在司法理念、审判方式、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内部管理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桦川法院一直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管理方式。桦川法院现有44名中共党员,占全院干警的81%为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院党总支部成立3个支部,涵盖各条战线,定期开展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及党风廉政教育,充分激发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院创先争优蔚然成风。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市(县级)1县15个区(局)4个林业局。辖区面积3.3万平公里,人口12.7万。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52年12月,名为伊春县法院。1979年9月易名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办公楼建成于2002年12月,面积10500平方米。内设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下设:综合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司法警察支队、技术室、信访办、政治部(干部处、宣传处、教育处)、纪检组(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办公室(督办室、接待办与其合署办公)、研究室、行装处、法官学院、机关党委。

拜泉县人民法院

拜泉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在编干警108人,全部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双学士学位3人,硕士学位4人。有法官52名,17个内设机构,4个派出人民法庭,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2200余件。建设了具有30个软件系统的局域网络平台,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处于全省法院先进行列,省高院、市中院多次在我院召开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多年来,拜泉县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和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司法改革,以抓一流党建、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始终坚持“清廉、公正、文明、高效”的立院宗旨,扎实工作,法院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西林区人民法院

西林区人民法院于1979年7月建院,办公楼建于2002年12月,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查监督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西林区人民法院现有人员21。其中:法官12人,平均年龄46岁,本科以上占100%;其他工作人员9人,平均年龄40岁,本科以上占100%。年均办案300余件。曾被评为省文明单位;市政法系统标兵单位;市中院先进集体。

五常市人民法院

五常市人民法院创建于1949年3月,隶属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今新址位于五常市亚臣路601号,审判法庭及附属业务用房总面积6861.78平方米,2007年10月落成,并于当年12月8日正式投入使用。全院机构编制19个,即政工科、调研室、监察室、办公室、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法警队、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两庭一办)、立案庭、信访办,另设六个人民法庭。根据工作需要内设4个机构:案管办、活动办、行政办、网络办。五常法院紧紧围绕五常市委工作大局,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为大局服务,做强调解和提高队伍的能力上进一步创新,实现法院的科学发展,各项工作都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全院干警的努力下,连续12年无违纪现象发生,多次受上级领导的奖励,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廉政建设示范单位。

富锦市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孙吴县司法局

黑龙江黑河市孙吴县孙吴县司法局

伊春市司法局

春市司法局组建于1980年。主要职能有:法制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业务范围。直接管理市劳教所、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市直8个律师事务所;指导21个县(市)、区(局)司法行政工作。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现有行政编制281名,实有行政事业在编人员313人,社会法律服务执业人员144人(其中执业律师88人)。市局机关编制31名,实有31人。党委班子由7人组成。设有政治处(警务处)、纪检委、监察室、办公室、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及劳教管理科、法制宣传科、司法鉴定科、法制科、依法治市办综合指导科、机关总支、工会等12个科室。

绥化市司法局

绥化市司法局坐落于绥化市北三西路尚志胡同3号。内设7个科室,干部职工43人。其中,局机关31人,公证处6人,法律援助中心3人,函授辅导站3人。共有10个县(市)区司法局,10个公证处,44家律师事务所,18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177 个法律服务所,1531个乡村两级调委会。全系统队伍共有1043人,其中,县级司法行政人员657人(含乡镇司法所干警451人),公证员31人,律师182人,法律服务工作者343人(聘用)。此外,全市现有司法鉴定机构13家,法医临床10家,鉴定中心2家,农机作业质量和司法会计鉴定各1家,有执业司法鉴定人89人。

大兴安岭地区司法局

内设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科等5个职能科室。所辖事业单位有大兴安岭地区法律函授工作站、大兴安岭地区兴安律师事务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区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区公证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指导全区法学教育工作和系统内的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咨询专用电话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协助组织部门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鹤岗市司法局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67号

黑河市司法局

开发区通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