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8号,距离龙湖宾馆400 米,搭乘1路, 3路, 11路, 15路, 19路, 32路可以到达。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 (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珠海市森林分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4、规范、发放、管理全县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车辆、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民警警衔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东莞市公安局洪梅分位于东莞市沿河路1号,搭乘62路空调, 77路空调可以到达。 它主要负责洪梅镇的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湛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位于湛江市椹川大道北68号。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4、规范、发放、管理全县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车辆、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民警警衔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深圳市公安局蛇口分局位于南山区工业七路花果山招北小区,搭乘31路空调, 77路空调, 204路, 226路, 233路, 331路, 331路空调, 355路空调, J1路空调, K204路空调皆可以到达。 它的职能如下;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等等

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田心东路2号,距离沙头角邮局290 米,搭乘53路, 85路, 103路B线空调, 103路空调, 202路空调, 205路空调, 238路空调, 239路, 308路B线空调, 308路空调皆可以到达。 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等等

韶关市武江区检察院地处广东省韶关市五祖路。韶关市武江区检察院 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潮阳区新华大道东段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6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

1978年11月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恢复成立。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汕头市金环南路金环路16号。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禺山大道80号。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韶关市惠民南路惠民南路第98幢。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广东省东莞监狱地处东莞市石龙镇,筹建于1988年11月,始称广东省石龙监狱,后称广东省新洲监狱,1995年4月更名为广东省东莞监狱。下设16个业务科室、16个监区。 监狱始建之初,坚持边筹建、边收押,发扬“团结拼搏、开拓求新、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新洲精神”,在杂草丛生的荒岛上建起一座现代化监狱。1995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特殊学校,1997年被司法部评为现代化文明监狱,是广东省第一所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998年荣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一等功。 东莞监狱是我省监狱系统首批对外开放单位之一,多次与联合国亚洲及远东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研究所、美国“人权对话基金会”、香港保安局、澳门司法事务司等司法机构进行工作交流,赢得了英美等14国驻广州领事馆官员和众多国际友人的广泛赞誉,充分展示了我国监狱的良好形象。

广东省北江监狱位于广东省韶关市北郊黄岗,始建于1951年。先后经历劳动改造管教队、劳改支队、监狱等三个重要历史发展时期,已由昔日荒山野岭的劳改农场变成了一座依托韶关城镇发展的大型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监狱现设有黄岗、山蕉、石场三个关押点,监狱下设17个科室、3个内定机构、15个监区。

广东省高明监狱,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北部的佛山市高明区,占地5.8平方公里,东临西江,距省会广州70公里,水陆交通十分便利。 高明监狱始建于1957年9月,前身是“广东省第26劳动改造管教队”,1995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广东省高明监狱”,正处级建制,下设个20个科室,15个监区。 在新的历史时期,高明监狱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建成一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环境优美的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广东省深圳监狱是一所高标准建设的新型监狱,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东邻惠州市惠阳区,北接龙岗大工业区,西连机荷高速公路,南望大亚湾核电站和香港,距市中心约60公里。始建于1996年12月,2000年4月12日正式收押罪犯。监狱总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内设政治处、狱政科、刑罚执行科等10个科室。监狱设计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建监以来,深圳监狱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切实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以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和全国一流监狱为工作目标,把“安全、形象、发展”作为工作的主旋律,始终将维护安全稳定、实施公正执法和提高改造质量作为工作的中心,按照“建设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的工作思路,严格执法,文明管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协调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监狱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广东省梅州监狱创建于1951年,位于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是一所重刑犯收押单位,下设16个科室部门和14个监区。 近年来,梅州监狱在厅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监狱职能,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改造质量”这一中心任务,不断整合教育改造手段,大力开展政治法律、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教育。监狱不但开设了毓新文化学校和电脑培训中心,对罪犯进行文化教育,而且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的就业需要,不断强化罪犯职业技术教育,同时还组建了服刑人员文艺队、醒狮队等兴趣小组,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全力把罪犯改造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有用之才。

广东省清远监狱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办事处大有管理区,占地面积近700亩,紧靠清三公路(清远至三水),距清远市区12公里。现有9个监区(其中3个监区在旧址即清远市清新县禾云镇境内),12个科室、6个内定机构。 监狱创建于1952年1月,始称清远县公安局劳改股公安矿场。监狱先后6次更名,隶属关系也几经变化。1995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改为现名,隶属于广东省监狱管理局。2000年11月,监狱由科级单位升格为正处级。

遂溪法院创建于1950年6月1日,在5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她经历了创业的艰辛、前进的曲折和辉煌的成就,在我国审判事业中留下不可磨灭的一页。遂溪法院现共有干警114人,内设13个机构: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法警大队、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办、审监庭和三个中心人民法庭(北坡法庭、城月法庭、杨柑法庭)。近年来,遂溪法院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各类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和内部管理、基础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构建和谐遂溪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位于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我院现有在编干警190名,其中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89人。在编190名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183人,占96.3%。我院下设6个综合行政部门、9个业务庭和4个人民法庭。管辖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樟木头镇、黄江镇、谢岗镇、常平镇、桥头镇、横沥镇和东坑镇的各类案件。在东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我院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为目标,坚持“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沿着“打基础,健制度,寻突破,创佳绩”的工作思路,重视审执工作,加强法院建设,打造特色文化,各项工作得到了显著的发展和进步。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于1984年11月挂牌成立,从1984年建院起到2000年,法院一直在邻近的霞山区辖区内办公。办公地点系与霞山区法院、郊区法院(后改称麻章区法院)分家时分得的三、四间旧办公室,面积约200平方米。2000年2月,采用租用办公场所的方式,迁址坡头区办公,并在租用的办公场所建起了审判庭、立案大厅。通过自筹资金和争取省法院支持,坡头区法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共六层,建设面积约9000平方米)于2002年9月23日破土动工,历经六年的建设于2009年1月2日落成启用。坡头区人民法院现下设有政工纪检、研究室、办公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刑庭、行政庭、审监庭、法警大队、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等13个内设机构和1个中心法庭—南三人民法庭。全院行政编制65人。

荔湾法院机关内设机构为:1、政工办(副处级)2、纪检组(副处级)和监察室(合署办公) 3、办公室 4、立案庭 5、刑事审判庭 6、民事审判庭第一庭、第二庭 、第三庭 7、行政审判庭 8、少年审判庭等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建于1983年10月。现有内设机构21个,在编在职干警176人。下辖茂南、茂港、信宜、高州、化州、电白6个基层法院和24个中心法庭。全市两级法院现有在编人员1016人。我院自成立以来,在历届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工作业绩稳步向前发展。特别是2011年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全院上下团结一致,积极进取,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业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有些工作还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前列。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11月18日,当时的办公室设在赤坎区人民政府饭堂大厅。1985年7月迁址赤坎东园村47号。1998年迁到现址(赤坎海滨北路16号)。该院办公大楼共有九层。每层面积约为760平方米。其中一楼设置立案大厅和信访室。二楼设置审判庭。三楼设置执行局(执行一、二庭和综合室)。民一、二、三庭设在四楼。刑事庭、行政庭设在五楼。六楼是办公室和研究室。该院内设12个部门及一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政工(与纪检监察合署)、刑庭、民一、二、三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执行一、二庭)、研究室、办公室。直属部门是法警大队。

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指导、管理街道司法所的工作。 3. 指导、管理、监督区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各 街镇法律服务所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 4. 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5. 具体组织指导对区内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 指导、管理区内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7. 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8. 参与依法治区和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 管理、指导和监督区内的公职律师机构和公职律师活动。

(一)贯彻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地区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依法治区工作,制订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道及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管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法学教育培训工作; (三)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公证业务活动,管理法律援助处(12348协调指挥中心)和公证处,负责制订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负责法律服务市场的调研、整顿和宏观调控工作; (四)管理各街道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中心,履行基层司法行政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三大职能;

广东省司法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下属单位: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直属行政单位: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法律援助局 所属事业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公证协会、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厅机关服务中心。 广东省司法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和监狱管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的戒毒工作。 (四)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 (六)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和各镇(区)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指导部门、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 管理、监督、指导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关及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 管理、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司法所人员的管理、考核、任免及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司法所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人员的管理培训;领导和管理人民调解组织,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助重"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鹤山市司法局于1981年10月重新组建(高鹤县司法局),现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办公室、基层工作管理股、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管理股;直属行政机构有:鹤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直属单位有:鹤山市公证处、广东力源律师事务所。派出机构有:沙坪司法所、龙口司法所、桃源司法所、古劳司法所、雅瑶司法所、鹤城司法所、共和司法所 、址山司法所、云乡司法所、宅梧司法所、双合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