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区分局 更新时间:2023-12-11 09:53:44 手机端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区分局机构简介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区位于潮南区西环路。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如下: (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区分局电话号码
电话:0754-8779*****[点击查看电话]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区分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西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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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区分局局长
局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区分局上班时间
上班时间:9:00--18:00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区分局邮编
邮编:515000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区分局附近的公安局
湛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湛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位于湛江市椹川大道北68号。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4、规范、发放、管理全县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车辆、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民警警衔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

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位于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1号,距离企石宝石酒店站180 米。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管理和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9)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在我区的实施。 (10)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的管理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11)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对经济民警的管理工作。 (12)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各公安分局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经济犯罪大要案件;加强我市经侦部门基础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及时收集整理经济犯罪信息。 (13)组织实施对来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14)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15)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6)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17)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指导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梅州市梅县公安局机场分局

梅州市梅县公安局机场分局位于梅州市梅县机场,距离机场仅200米。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 (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罗沙公路2088号,搭乘53路, 65路空调, 69路空调, 85路, 103路B线空调, 103路空调, 202路空调, 205路空调, 238路空调, 308路B线空调可以到达。 它的职能如下;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等等

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

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则主要负责望牛墩镇的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边防、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4)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5)管理和指导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

茂名市公安局是茂名市政府主管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工作部门。 茂名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我市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的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四)依法查处各类刑事案件(包括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经济领域的犯罪案件)。 ? (五)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区分局附近的检察院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坐落于珠海市香洲区。1955年12月1日,珠海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佛山地区分院,院址设在珠海县唐家镇。 1958年并入中山县人民检察院。1961年恢复珠海县人民检察院,1979年3月5日,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批文,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县级)正式成立,内设七个科室,院址设在香洲区康宁路33号8号楼。1979年11月26日,珠海市由原属广东省和佛山 地区双重领导改为直属广东省领导,成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因此升格为地市级检察院。1985年初,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迁入光明街97号。 1999年2月8日,迁至现址至香洲区香华路166号。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干部编制206人,内设机构25个,下辖香洲、斗门、金湾3个基层检察院。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28 日,其前身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等 55 人,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 101 号怡丰楼南侧。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黄河路33号。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学校南侧。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

200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广州市对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其中撤销了东山区,并将原东山区的行政区域划归越秀区管辖。与此相适应,新的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也在原越秀区检察院和原东山区检察院的基础上经过整合组建而成。越秀区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4个,即:政工办、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渎职侵权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警大队、机关服务中心。现有干部职工202人。 为了尽快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新的越秀区检察院领导班子迅速、果断地确立了以抓好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全面、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如今,该院正在新的起点上迎来各项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新的越秀区位于广州市的中心,总面积约32平方公里,区内现有街道22个,全区户籍人口约114万。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区分局附近的监狱
高明监狱

广东省高明监狱,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北部的佛山市高明区,占地5.8平方公里,东临西江,距省会广州70公里,水陆交通十分便利。 高明监狱始建于1957年9月,前身是“广东省第26劳动改造管教队”,1995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广东省高明监狱”,正处级建制,下设个20个科室,15个监区。 在新的历史时期,高明监狱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建成一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环境优美的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北江监狱

广东省北江监狱位于广东省韶关市北郊黄岗,始建于1951年。先后经历劳动改造管教队、劳改支队、监狱等三个重要历史发展时期,已由昔日荒山野岭的劳改农场变成了一座依托韶关城镇发展的大型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监狱现设有黄岗、山蕉、石场三个关押点,监狱下设17个科室、3个内定机构、15个监区。

广东省清远监狱

广东省清远监狱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办事处大有管理区,占地面积近700亩,紧靠清三公路(清远至三水),距清远市区12公里。现有9个监区(其中3个监区在旧址即清远市清新县禾云镇境内),12个科室、6个内定机构。 监狱创建于1952年1月,始称清远县公安局劳改股公安矿场。监狱先后6次更名,隶属关系也几经变化。1995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改为现名,隶属于广东省监狱管理局。2000年11月,监狱由科级单位升格为正处级。

深圳监狱

广东省深圳监狱是一所高标准建设的新型监狱,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东邻惠州市惠阳区,北接龙岗大工业区,西连机荷高速公路,南望大亚湾核电站和香港,距市中心约60公里。始建于1996年12月,2000年4月12日正式收押罪犯。监狱总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内设政治处、狱政科、刑罚执行科等10个科室。监狱设计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建监以来,深圳监狱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切实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以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和全国一流监狱为工作目标,把“安全、形象、发展”作为工作的主旋律,始终将维护安全稳定、实施公正执法和提高改造质量作为工作的中心,按照“建设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的工作思路,严格执法,文明管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协调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监狱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广东省江门监狱

广东省江门监狱始建于1951年,位于开平市和鹤山市的交界地带,占地面积17.3平方公里,属正处级建制的大型监狱。1992年,监狱划归江门市管理,上级主管部门为市司法局。1995年监狱正式命名为“广东省江门监狱”。 ——实现大集中关押。江门监狱原有四个分散关押点,在广东省委、省政府以及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资金支持下,2001年7月迁建工程启动。两年后,四个分散点的罪犯全部迁至新关押点,全面实现大集中关押管理。 ——加强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从抓领导班子建设入手,不断增加班子的整体合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并通过开展“三讲”和素质教育、执法执纪专项教育整顿、竞争择选拔科股级领导等活动,促进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结合监狱实际,推行政务公开,使监狱政务透明,警察勤政廉政。

女子监狱

广东省女子监狱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成立于2003年,是全省唯一关押改造成年女性服刑人员的大型监狱,内设有15个科室、8个监区。 女子监狱严格按照司法部《监狱建设标准》建设,建筑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配备了适应监管改造工作需要的现代设施和技术装备。监狱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和直饮水系统等先进设施。建设了覆盖监狱所有建筑的信息网络工程,开发数字安防系统、OA办公系统、罪犯综合管理系统、数字广播系统等多种应用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区分局附近的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1984年7月,上步区法庭升格为区法院。1990年6月,随行政区划调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原上步区法院的基础上设立福田区法院,福田区法院正式成立。二十余年来,福田区法院伴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快速发展而不断成长。现有内设机构17个,在编干警229人,其中90%的干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历的达到68人,占干警总数的32%。拥有审判大楼、立案楼和先进的科技法庭。

鼎湖区人民法院

1988年3月1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法(司)复(1998)15号文批复广东省高级法院,同意设立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1988年6月15日,鼎湖区人民法院在广利镇举行正式成立挂牌揭幕仪式。现办公大楼位于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的港口路。鼎湖法院现共有43名干警,其中法官24人(一线办案法官16人),其中本科学历的为21人(其中1人有硕士学位),其余3人取得了专项证书。鼎湖法院现有庭、科、室、队机构共14个,分为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莲花法庭、监察室。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1988年3月1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1989年1月1日正式挂牌办公。目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正副院长5人,内设机构17个,包括政治处、纪检组、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支队、研究室、办公室、法官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下设三个基层人民法院,分别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院。三个基层人民法院共有15个派出法庭。两级法院现有在编干警663人,其中中院203人,基层法院460人;两级法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609人,占全体干警总数的92%,其中硕士59人,博士4人;30岁以下年轻干警占全体干警的64%。

化州市人民法院

化州市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5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10个,综合职能部门5个),直属行政机构1个,直属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有杨梅、同庆、官桥、丽岗、合江、那务、中垌、平定等8个人民法庭。全院现有工作人员174人,公务员119人,工勤人员55人。在职法官77人,一线法官61人。化州市人民法院大院位于化州市鉴江经济开发区,地处茂名至化州的交通主干道旁,大院面积44.3亩,综合审判办公大楼于2001年动工兴建,2005年5月建成搬迁,大楼高9层,建筑面积13469.36平方米,内有大小审判庭10个、数字法庭1个、办公室60多间、会议室4间、联调室1个,并设有羁押室、档案室、电教室、党员活动室等。

龙门县人民法院

龙门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5月成立,1967年3月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4月被县革委会保卫组取代,1972年10月复设龙门县法院。辖区共有8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1个民族乡。法院内设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执行局、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庭、司法警察大队、书记员室、工会等16个机构,下辖平陵法庭、永汉法庭、左潭3个中心人民法庭。法院现有在编干警98名,其中硕士研究生3名,大学本科66名。

电白区人民法院

电白县: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水东镇广南路229号茂港区: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海城二路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区分局附近的司法局
湛江市司法局

一、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给急需法律帮助但又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收或免收费用的法律服务; 二、负责“148”法律服务咨询; 三、负责法律援助基金的申报、筹集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监督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检查指导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及案件质量; 七、组织协调法律援助的宣传、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蓬江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番禺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惠东县司法局

惠东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也是县政法部门的成员单位和县综治成员单位,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并承担全县政法、综治相关职能。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做好本县行政区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 (三)负责法律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监督、指导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法律援助工作。 (五)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翁源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梅州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