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旗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现有中央政法编81人,地方事业编4人,现在岗人员75人,空编10人;拥有法官48人(其中审判员42人,助审员6人),书记员8人,司法警察9人,其他人员10人。院内设机构13个,分别为政工科、办公室、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质管办、信访办、法警队、后勤服务中心。有6个派出法庭,分别是博荣法庭、登特科法庭、塔温敖宝法庭、阿尔拉法庭、甘河法庭、红彦法庭,6个基层法庭拥有人员18人,其中审判员10人,书记员8人。2008年9月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2009年—2011年连续三年被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五好法院”称号;2009年—2011年法院党支部连续三年被莫旗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年被呼伦贝尔市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9—2011年连续三年被旗政法委评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霍市法院始建于一九八六年,现有内设机构18个,全院干警78人多年来,霍市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始终坚持“抓队伍、强素质;抓服务、促审判;抓监督、保公正;抓建设、强基幢的工作思路,抢抓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探究新问题,促进新发展,面对实际,因院制宜,牢牢把握队伍建设这一根本,紧紧围绕司法能力建设这一主线,扎实推进审判执行这一主业,形成了“崇法厚德”的霍市法院精神,实现了各类诉讼案件调解率、当庭宣判率逐年上升和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申率逐年下降的“三降二升”的目标。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于1949年,1973年恢复重建,院址位于旗政府所在地保康镇。总编制为11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05人,事业编制5人。现有干警总数为99人,女干警38人,法官40人,人均办案100件,其中大专学历26人,本科学历69人,研究生学历4人,干警平均年龄为37.5周岁。院领导班子成员10人,院长1人、副院长6人、纪检书记1人、政治处主任1人、执行局长1人。内设13个职能部门,4个派出基层法庭,16个巡回办案点,年均办理案件4000余件。我院现有审判办公楼建筑面积为3840平方米,其中审判业务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820平方米。

磴口县人民法院现有干警90人,法官35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86.7%,院内共设内设机构25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17个(包括4个建制人民法庭,1个巡回法庭,1个交通事故专业法庭,1个婚姻案件专业法庭),司法行政部门8个,管辖5镇(苏木)以及中国林科院沙漠林业实验中心和5个国营农场的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年平均受理案件2500余件。近年来,磴口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与政协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职责,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文明单位标兵”、“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区基层大讲堂示范讲堂”等多项荣誉。

阿左旗法院现内设16个庭室,全院人员定编为114人,现有干警109名,人民陪审员45名,聘请执法监督员12名。近年来,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在旗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政协的支持、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强化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和谐司法理念,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重点抓管理,突出抓质效,努力践行“政治建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管理治院、形象塑院”建院总目标,建有为班子,带精英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优良形象,着力打造审判执行的精品工程,大力推行开拓创新的强院工程,努力构建勤政廉洁的护院工程,积极实施便民利民的为民工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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