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柞水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26日,现内设刑事、民事、行政、立案、审判监督五个业务庭及执行局、法警大队、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等五个部门,同时下设营盘、下梁、凤镇、曹坪、红岩寺五个人民法庭。全院编制52人,现有干警47人,其中审判人员27人,书记员16人,法警4人。法院现有两个院落,三幢办公楼和一个大审判庭,建筑面积共四千余平方米。现办公院落系2001年由我院自筹资金一百余万元,从原中国工商银行柞水县支行处购得。后又两次争取国债资金二百万元修建了新办公楼,于200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该楼建筑面积1995㎡,拥有3个审判法庭,大、小两个会议室及党员活动室、工会活动室等功能用房,基本达到院领导及庭室负责人单独办公,其他干警两人一间办公室的用房标准。旧办公楼安排了打字复印室、档案室、职工灶房等用房。法院办公生活条件大为改观。

丹凤县是陕南东部,全县16个镇,2438平方公里,30余万人。法院现有干警70人,辖7个人民法庭。近年来,丹凤县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狠抓审判质效,深化平安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强化队伍建设,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调解工作、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分别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奖励,审判工作“五进”、司法公开以及信息调研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受到省法院表彰奖励,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

大荔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5月,位于县城中心广场北侧,内设立案庭、刑事、民一、民二、行政、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一庭、执二庭、综合科)和官池、朝邑、羌白、许庄、冯村、两宜六个基层法庭以及政工科、办公室、工会、监察室、信访办、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清欠办、司法警察大队等职能部门,共有干警102名,其中法官63名,书记员20名,司法警察10名,司法行政人员9名。

长安区人民法院位于长安区西长安街141号,现有法官、法警、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141人,其中法官79人,法警10人,书记员31人,其它工作人员21人。长安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共22个,院机关设立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等和办公室、监察室、法警大队等12个业务庭室。基层人民法庭为七个,分别为:沣峪人民法庭、王曲人民法庭、斗门人民法庭、细柳人民法庭、郭杜人民法庭、鸣犊人民法庭和引镇人民法庭。全院每年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5000余件。

吴起县法院共有干警64名,一线在职干警56名。全院共设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立案庭、法警队等8个内设机构,洛源法庭、五谷城法庭、铁边城法庭3个派出法庭。全院共有9辆警用办案车。微机人手1台,摄像机1部,照像机6部。2005年9月份迁入新办公楼,共有办公室30间,大小会议室各1个,大小审判庭各1个,总面积约2000余平方米。

蒲城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5月,位于县城延安路西段1号,内设刑事、民一、民二、民三、行政、立案、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一庭、执二庭、综合科)和罕井、兴镇、党睦、孙镇四个基层法庭以及政工科、办公室、工会、监察室、信访督办科、司法警察大队等职能部门,共有干警103名,其中法官58名,司法警察11名,司法行政人员3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