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山县位于清远市中部,连江中游,迄今有2200多年历史,全县总面积3418平方公里,总人口54.3万人。阳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9月,辖三个中心法庭:分别是七拱人民法庭、岭背人民法庭、黎埠人民法庭;内设机构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2个。全院在编干警67人。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成立于 1982 年,是深圳市成立最早的基层法院。全院下设庭室 15个: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一科、执行二科、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监察室、法警大队和机关服务中心。

20世纪80年代起,为适应改革开放后民主与法制的需要,花都法院的内设机构朝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后勤保障这一分工明晰、职能专业化的审判管理流程方向发展。现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政工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调研科、书记员科等13个内设机构,并有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大队。同时,为方便群众诉讼,分别设立狮岭、炭步、两龙、推广四个人民法庭。

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的前身可追溯至1983年深圳市中院设立的上步区法庭。1984年7月,上步区法庭升格为区法院。1990年6月,随行政区划调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原上步区法院的基础上设立福田区法院,福田区法院正式成立。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于1984年11月26日正式成立,内设刑事庭、民事庭、经济庭、执行庭4个部门,派出法庭为民治庭、工农庭、海头庭;在编36人。后经多次调整,法院机构不断健全,人员得到充实。目前,设有政工科、办公室、监察纪检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一庭、民事二庭、民事三庭、行政庭、审监庭、速裁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等13个科室部门。全院干警队伍共110人,在编91人。

梅县区地处广东省东北部,南北朝置县,历1500多年,是汉族客家民系聚居地,全县总面积2755平方公里,辖17个镇、1个办事处、1个高管会、36个社区居委,总人口60多万人,旅居海外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100多万人,素有文化之乡、足球之乡、华侨之乡的称号。梅县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1日,其前身是梅县军事管理委员会1949年5月接管的广东高等法院第八分院和梅县地方法院,是梅州市8个基层法院之一,现位于梅县区新县城,下辖松口、丙村、畲江、大坪4个人民法庭,机关内设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审管办、行政庭、法警队等15个机构,法庭和机关内设机构全部为副科级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