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座落在这座城市的子舞路214号,其前身为大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始建于1988年12月,1994年4月更名为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家界市按区划共设5个法院,1个中级法院,4个基层法院(永定区人民法院、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桑植县人民法院、慈利县人民法院)。全市共设置21个人民法庭。现中院共有工作人员109人。根据工作需要,共设置16个职能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含组织人事科、法官管理科、教育培训科)立案一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林业审判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庭、执行裁判庭)、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室、行政装备科、纪检监察室。

邵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现设1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林业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官处、司法警察大队、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司法技术室和塘田市、下花桥、长阳铺三个人民法庭。现有在职干警98名,其中院领导10人,法官70人。

安化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6月,现有干警120人,其中法官74人,设有办公室、行装室、政工室、审管办、刑庭、林业庭、行政庭、民二庭、民一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工作局、法警队、司法技术室、“两庭”建设办、监察室十六个内设机构,下辖梅城(清塘)、大福、冷市、江南、东坪、云台、坪口(烟溪)七个派出法庭。每年审结各类案件近三千件。近年来,安化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以争创一流为奋斗目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曾先后被湖南省委授予“全省文明单位”,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法院”荣誉称号,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和全国调研工作优秀单位;行政审判工作曾两次荣获全国先进。此外,2006年以来,还有个12个单位和24人次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隆回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现有在编干警117人,内设13个庭、科、队、局,下辖金石桥、六都寨、横板桥、滩头四个中心人民法庭。隆回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思想,突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三件大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保障改革、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工作任务,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2008年,院党委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年共受理一审诉讼案件1779件,审结1658件,结案率为93.2%;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05件,执结286件,执结率为93.8%。

1997年9月,随着株洲市区区划调整,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在原东区人民法院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现有在职干警54人,审判员40人,正副科级干部34人,班子成员9人,其中法学硕士5人,本科学历的41人,有5人正在攻读法学硕士;高级法官7名,一级法官20名,二级至五级法官13名。下设刑事、民一、民二、行政、执行、立案、审监、法警、办公室、司法技术、政工、工会、纪检、监察、审管办等十五个庭、室、队。

湘乡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先后荣获省市级各项荣誉30多项,300多人次受到表彰奖励。2010年审、执各类案件3221件,案件的结案率、调解率、净执结率、服判息诉率、被发回重审、改判率等主要指标继续保持湘潭市法院系统先进行列。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逐年提升,民调比上一年前移46位,法院队伍继续保持了零违纪的良好势头。法院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法庭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2010年,湘乡市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实施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盛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纵深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湘乡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