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天津路。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现有 13 个部门,在职干警 50 人,离退休人员 13 人,班子成员 7 人,其中李少斐检察长 1 人,副检察长 4 人,纪检组长 1 人,政治处主任 1 人;在职干警中,检查官 32 人,书记员 3 人,法警 5 人,其他干部 6 人,工人 4 人;党员 40 人,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 37 人,平均年龄 35 岁,是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朝气蓬勃的检查队伍。

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地处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现设职务犯罪预防科、政治处、侦查监督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监所检察科、监察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法警大队、反渎职侵权局、办公室

金明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党组成员9人、干警52人。(党员46人、检察官36人、法警5人、书记员1人、技术专业人员3人、无法律职务7人,其中研究生2人,本科34人,专科16人) 金明区人民检察院下设13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渎检科、控申科、技术科、民行科、监所科、监察科、政治处、法警大队、开发区检察室。 金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1479平方米,其中:技术用房270平方米、办案用房400平方米、办公用房809平方米。具有监控、局域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金明区人民检察院2005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五型”党支部、“区人民满意政法”。

开封县人民检察院位于开封县城关镇祥符大道南段,开封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 63 人,班子成员 8 人,其中检察长 1 人,副检察长 6 人,政治处主任 1 人,检委会委员 13 人,检察员 52 人,法警 4 人;研究生文化程度 3 人,本科文化程度 48 人,大专文化程度 12 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占 80% 。开封县人民检察院下设 14 个科、室、局。办案用车 17 台,办公用地 16 余亩,办公用房 3500 余平方米,其中办案用房 1270 平方米 、专业技术用房 530 平方米 、办公用房 1700 平方米 ,已建成以数据机房为中心,辐射办公大楼,能与外界互联,节点数达 108 个信息点全暗线传输的 100 兆星型局域网。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地处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下辖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等人民检察院。

(一)研究制定贯彻中央、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和指导市监狱执行刑罚、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管理和指导市劳教所执行劳动教养法规、教育改造劳教人员工作。 (三)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常识、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五)管理 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六)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司法所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全市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一)研究制定贯彻中央、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和指导市监狱执行刑罚、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管理和指导市劳教所执行劳动教养法规、教育改造劳教人员工作。 (三)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常识、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五)管理 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六)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司法所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全市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 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领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管理监狱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县、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学教育工作。 (四)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外商台商投诉工作。 (五)指导人民调解和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委托管理司法鉴定机构。

新安县司法局于1980年9月恢复办公,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及对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的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政工科、依法治县办公室(与普法办合署办公)、基层工作管理科、公证处、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管理科、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9个科室。

(一)研究制定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三)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的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式作。

信阳市司法局是市委政法单位、市政府组成部门。担负着法律保障、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三大职能。 具体负责管理监狱和劳教教养,管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组织实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援助、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工作。

内黄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6月,现内设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10个职能部门和政治处(内设人事科、宣教科)、监察室、法警大队及城关、楚旺、东庄、井店、豆公、后河、梁庄7个人民法庭。内黄县法院现有正式干警112人。

新安县人民法院前身为新安县人民政府司法科,1952年8月15日取消司法科,成立新安县人民法院,院址在新安老城东街政法大楼后,1998年随着新安县新城建设,搬迁到新城区北京路南端紧邻310国道,辖区面积1160.3平方公里,总人口48万人,下辖11个乡镇6个居委会。年平均受理案件2300余件。现有在编干警75名,内设职能部门16个: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审监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监察室、行政庭、司法技术鉴定科、行政执行中队、行政科、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基层人民法庭4个:五头法庭、铁门法庭、北冶法庭、石寺法庭。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暨京广、陇海两大铁路干线交汇处,辖区涉及河南、山西、山东三省,铁路运营里程1100多公里。全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审监庭、研究室、政治处、办公室、书记官室、司法警察大队共11个部门,计七十一名干警。

桐柏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2月,1968年2月起实施军管,1973年3月撤销军管,恢复桐柏县人民法院建制。桐柏县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00人,其中法官60人,党员6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76人、大专学历21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局、司法鉴定技术室等13个部门,辖埠江、安棚、城关、吴城、毛集5个基层人民法庭。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位于北海路182号。其前身是商丘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2月。1997年12月商丘撤地设市,原商丘县人民法院更名为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65人。其中,法官86人,书记员65人,司法警察12人(合同制9人),其他工作人员2人。内设立案、刑事、少年、民商事、行政、审监、执行等11个业务庭,7个派出人民法庭和4个司法行政部门。主要担负全区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审理与执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项工作。2006年至2008年共审(执)各类案件7456件,较好地发挥了人民法院惩治犯罪、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长葛市人民法院的前身,为1949年1月成立的长葛县人民政府司法科。1951年10月,撤销司法科建立长葛县人民法院。1958年8月长葛县公、检、法合并为长葛县政法公安部,为审判科。1959年4月恢复公检法建制。1968年1月公检法实行军管,法院工作有军事管制小组审判组替代,下设刑事组、民事组。1973年3月恢复长葛县人民法院。1980年1月在老城、古桥、董村、增福庙、坡胡设人民法庭,3月设和尚桥人民法庭(1984年7月撤销),12月增设经济审判庭。1984年7月增设执行庭和人事科。1985年底共有庭室科12个,人员71人。199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长葛县撤县建市,长葛县人民法院遂改称为长葛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