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良乡监狱始建于1960年2月24日,曾用名北京市地方国营清河电梯厂、北京市第八劳动改造管教队、北京市收容管教所、北京市第二劳动改造管教支队等,几经更名,1993年1月1日正式启用现名称北京市良乡监狱。 良乡监狱主要担负着余刑10至15年的北京籍成年男性罪犯的关押任务。在对罪犯的管理教育上,始终把确保监管改造的安全与稳定、维护首都的长治久安放在首位。安全工作是监管改造事业永恒的主题,在落实各项安全工作上,监狱注重的是抓反复,反复抓,长抓不懈。“大会造声势、小会勤督促”,根据形势、季节等客观条件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安全工作的重点,提高安全工作的科学性。监狱还积极探索监管安全的长效机制,加强管理,深化教育,确保了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截止2005年4月,监狱取得监管安全连续8年8个月无事故的佳绩,以自己的努力为首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做出了贡献。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是1950年2月24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最早的一个大型罪犯改造场所,地处渤海之滨,总面积115平方公里。下设6所监狱,常年押犯占北京市全部押犯一半以上。50多年来,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和市司法局、监狱局的直接领导下,一代代清河人发扬“艰苦创业、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勇于争先”的清河精神,战胜种种困难,先后改造各类犯罪分子十万余人,使昔日的盐碱荒滩变成了今日全国监狱系统的一颗“明珠”。

北京市延庆监狱地处北京市西北延庆县境内,距市区70余公里。监狱始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以关押男性老病残罪犯为主的一所中性监狱。监狱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 监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承担着三项主要职能,即“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渐少罪犯”。监狱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依法、科学、文明管理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根据监狱的考核,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的减刑、假释建议。 监狱根据关押老病残罪犯的实际,将押犯细化为老年犯、重病残犯、轻病残犯,使具有共同身体特点的各类罪犯相对集中关押、集中管理,更便于对他们开展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诊治。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我市惟一一所关押改造未成年犯的刑罚执行机关。始建于1955年9月7日,2000年11月8日由朝阳区辛店村162号搬迁至现在的大兴区团河地区,占地800余亩,实行两级管理体制,下设12个科室,3个监区,12个管区(分监区)。 我所教育改造未成年犯的改好率达96%以上。在对未成年犯进行依法教育改造的基础上,我们还积极开展预防社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接受法制教育的社会青少年达10余万人次,为关心下一代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

北京市监狱建成于1982年4月,前身为北京市收容所,1994年11月更名为北京市监狱。 北京市监狱主要担负被判处15至20年有期徒刑的北京籍成年男性罪犯和特管罪犯的监管改造任务。十几年来,共改造罪犯4000余名,以三年为一周期调查,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足3%。监狱始终坚持创“一流的干警队伍,一流的改造手段,一流的设施环境,一流的窗口单位,一流的工作业绩”,从严治警,依法治监,以抓班子带队伍为龙头,促进了监狱各项工作的发展。1996年被司法部首批授予“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荣立集体一等先进功,同时被命名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北京市授予“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监狱”,连续五年被市政府授予“首都文明单位表兵”称号;连续十年未发生罪犯脱逃、暴狱和其他狱内重大事故;曾接待12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人士的参观访问。

北京市女子监狱建成于1999年10月,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关押北京籍成年女性罪犯的监狱。监狱坐落在大兴区天堂河境内,占地面积258亩。 依据《监狱法》,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要求,紧紧围绕“以改造人为中心,全面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的中心任务和总体目标,在对罪犯有效地实施三大改造手段的同时,积极探索适合女性罪犯特点的改造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改造效果的最大化、最优化,收到了较好效果。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位于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搭乘 密云6路, 密云6路支线到交通局灯岗 (82 米)即可到达。 其主要职能如下: 1 、负责掌握、处置辖区内危害国内安全的情况和案件。 2 、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 预防违法犯罪。 3 、负责实施辖区治安管理 , 处置治安事件和案件。 4 、负责管理辖区内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 5 、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事项及外事治安工作。 6 、负责实施辖区内消防监督。 7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文教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8 、负责收押犯罪嫌疑人和治安违法人员。 9 、参加警卫工作。 10 、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安全防范 ,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1 、负责交通管理和巡察执法工作。 12 、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密云6路, 密云6路支线

(一)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职责: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6、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7、管理户政;8、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力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9、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职责: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6、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7、管理户政;8、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力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9、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北京市延庆县公安局公安局位于北京市延庆县湖南西路18号,搭乘 延庆线1路到延庆公安局即可。 该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察科、人事科、 法制科、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科、基层科、法制宣传科、 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指导科、10个街道司法所。 东城区司法局的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东城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承担东城区综治委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帮教安置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北京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指导、监督本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四)监督管理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 (五)指导、监督本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等工作。 (六)组织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 (七)负责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密云县司法局是负责密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7个行政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科、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制科、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科;下辖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直属事业单位3个:北京市渔阳公证处、密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开源法律服务所。此外, 还设立阳光社区矫正中心(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全局共有在编干部职工115人,其中公务员93人(其中含参照公务员管理6人),事业人员17人,机关工勤5人。另外,辖区内有执业律师20名,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20名,社区矫正协管员100名。

根据工作职责,平谷区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二、法制科;三、法制宣传科;四、公证律师管理科;五、基层工作科;六、矫正帮教科;七、政工科 平谷区司法局在平谷区各乡镇(街道)设司法所,司法所是平谷区司法局在各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指导和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五、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位于房山区拱辰大街甲29号。 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内设机构有业务处室、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 法制宣传处、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基层工作处等。

1980年2月2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1979]77号文件,发出《关于成立北京市司法局的通知》,于1980年12月13日成立大兴县司法局(2001年改名为大兴区司法局),内设机构为业务科、宣传科、办公室。历经20余年的发展,大兴司法行政职能日趋完善,最终形成今日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为主的格局。 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1、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镇、街道司法所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5、研究制定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经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成立。管辖北京市东城、西城、丰台、大兴、房山等5个区发生的重大一审案件及上述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同时承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大要案审理工作。全院共设17个审判业务部门,分别审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案件;执行本院生效裁判;设有9个职能部门,分别负责队伍建设、行政办公、纪检监察、调研宣传、审判管理、警务保障、后勤服务等事务。二中院第一审判区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方庄东部,整幢建筑庄严凝重,约3万余平方米,共设有大、中、小法庭35个。大法庭可容纳近400人旁听公开审判。审判办公楼内外环境体现了审判特征与法律文化的高度结合,司法文化氛围浓郁,形成了二中院的鲜明特色。第二审判区位于朝阳区小红门乡,共设有11个法庭,执行局、民一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等单位在此办公。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是北京市西半部的西城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大兴区、延庆县等8个区县。负责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的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等;对辖区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的上诉或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位于人口稠密、交通发达的北京西客站附近,管辖着北京、天津、石家庄三个铁路基层法院,多年来承担着北京及周边省市涉铁路运输的所有刑事、民事、商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维护着铁路运输安全和铁路企业生产秩序,为服务首都北京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2012年6月6日,北京铁路两级法院与铁路系统脱离,正式转制移交实行属地管理。目前,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除受理与铁路运输相关的案件外,还受理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运输、保险和部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荣获北京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北京市“禁毒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和称号,涌现了北京市法院系统“十佳法官”梁爱云等一批先进个人。

房山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1月。地处北京西南郊,辖区24个乡镇和办事处,面积2019平方公里,辖区人口86万。院设有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庭、燕山人民法庭、窦店人民法庭、城关人民法庭、河北人民法庭、长沟人民法庭共十三个审判庭。并设有政治处(下设干部科、组宣科、教育培训科)、办公室、工会、档案科、研究室、监察室、法警大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督察组共九个行政后勤职能部门。现有在编人员260人、聘用人员35人法院新址位于房山区良乡卫星城政通路10号。始建于1999年7月4日,2000年12月竣工。占地33亩。审判办公楼前为3074平方米大型活动广常

在编干部中24人具有研究生学历,77人具有本科学历,共占在编干部的87%。全院干警平均年龄35岁。取得丰硕精神文明成果的同时,该院的物质文明建设也在大步向前推进。2005年10月,石景山区法院正式迁入位于杨庄的新址。新址占地约25亩,包括一座高8层的主楼和两座高3层的附楼,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地处北京西南,辖区面积308平方公里,管辖人口逾200万。该院内设21个庭、室、处、队,现有干警281人。近年来,该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锻造一流队伍;丰富和完善“五化”管理,争创一流业绩;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一流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955年7月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委派王盛德、赵志善同志负责筹建东四区人民检察院,委派杜建忠、张春耕同志筹建东单区人民检察院。1955年8月1日,东四、东单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建立。东四区人民检察院的院址设在东四钱粮胡同甲2号(原东四区妇幼保健所),1956年初迁至东四区大兴胡同七号(现公安局东城分局)。东单区人民检察院的院址设在王府井大街19号(原公安局东单分局),后迁至东单区帅府园8号、金鱼胡同34号。 1958年5月23日,东四、东单区合并,改为东城区。改变行政区划后,东四、东单区人民检察院于1958年7月1日合并为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院址设在东城区史家胡同38号(原东单区法院),1961年迁至东城区府学胡同丙5号(现东城区法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第一分院、第二分院、北京铁路检察分院和十八个区、县检察院。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某些重大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等工作。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中共北京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依法行使检察权。 案件管辖地区为西城、宣武、海淀、石景山、门头沟、房山、昌平、大兴八个区及延庆县。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管辖下列案件:1、辖区内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重大案件。2、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3、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