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北新泾监狱位于本市西郊闵行区境内,毗邻虹桥机场,地址为北翟路1551号,占地面积200亩。主要关押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罪犯。该址原系国民党政府“司法行政部直辖第二监狱”。1937年9月,被侵华日军飞机炸毁。1949年11月,由上海市军管会接管。1950年5月成立上海市人民法院监狱北新泾劳改农场。1955年4月编为上海市第七劳动改造管教队。1958年7月改名为上海市劳动钢管厂。1983年8月升格为第七劳动改造支队。1995年6月改名为上海市北新泾监狱(对外名称仍沿用“上海市劳动钢管厂”)。2002年1月,根据司法部监狱体制改革要求,实施监企适度分离。2004年7月,实施监企分开运行,上海市北新泾监狱转为纯监狱体制。监狱下辖机关三处一室、六个监区、警卫大队、心理健康指导室、卫生所、纪委、工会和团委。

上海市青浦监狱除收押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罪犯外,还定点关押外国籍罪犯。 上海市青浦监狱建监以来,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切实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宗旨,积极倡导“事事认真,处处用心”的工作作风,先后提出了建设“依法治监的模范、科学改造罪犯的示范基地、中国监狱的文明窗口”的工作定位和建设学习型、健康型、数字化一流监狱的长远目标,坚持 “教育为监管安全服务,教育为罪犯改造服务”的思想,把工作重点集中放到“维护安全稳定,维护执法公正,探索提高改造质量的科学方法和有效途径”上,普及罪犯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用先进的文化教育形式熏陶罪犯的心灵,努力创造惩罚与改造、管理与教育、警示与唤醒、陶冶与净化有机结合的文化环境,形成了—套具有鲜明特色的监狱文化模式。监狱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多年来保持了稳定的监管秩序。

五角场监狱地处上海市东北角,位于杨浦区嫩江路,东临黄浦江,西接军工路,南靠翔殷路隧道,北倚共青森林公园。直线距人民广场约12公里。 监狱占地89亩,建筑面积42858平方米。主建筑由行政办公楼、综合楼、习艺楼、接见楼、炊场 、南、北、东三幢监房及武警营房等组成。监区内设有罪犯生活,学习区域和劳动生产区域。主要关押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暴力、抢劫、盗窃、诈骗等犯罪为主的罪犯。 监狱目前在册干警413名,工勤42名;中层干部61人,其中正科职35人,副科职26人;女干警26人;干警平均年龄45.9岁。 承担监狱值勤任务的是武警上海总队二支队四中队,主要负责监狱围墙哨位及外围的值勤 多年来,五角场监狱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把确保监管安全、稳定改造秩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至2009年8月19日,监狱实现连续21年无罪犯脱逃,27年无重大恶性事故。1998年、2003年二次荣立司法行政集体二等功。2008年5月16日,市司法局正式授予五角场监狱市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称号。

提篮桥监狱位于上海市虹口区长阳路147号,占地约4公顷,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提篮桥监狱始建于1901年,1903年5月启用。后经改、扩建,到1935年形成现有的布局和规模。它先后经历了英国殖民统治时期、日本侵华时期、汪伪政权和国民党政府的统治,曾关押过很多爱国人士和革命志士。

上海军天湖监狱位于安徽省宣州市西南20公里左右金坝、寒亭、杨柳一乡两镇交界处,318国道从北侧穿过,距离上海318公里。 上海市军天湖监狱前身是地处福建省的上海市地方国营闽北农场,始建于1958年6月。1962年6月因战备需要迁到现址,定名为上海市地方国营皖南军天湖农场,1971年12月更名为上海市军天湖农场。1958年6月至1974年3月主要承担教育改造劳动教养人员任务,共收容劳教人员12000人,1974年4月起开始收押犯人,同时冠名上海市第三劳动改造管教总队,1995年6月改称上海市军天湖监狱。 监狱现有4个监区,15个分监区,1个茶林大队,设有政治处、刑务处、办公室、驻沪办事处等17个机关科室;社区设有社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公安局、法庭、学校、医院、综合服务部、后勤服务中心、劳资科、退管会、社会救助所等9个单位和部门,此外,还有七个居委会和一个养老院。

上海市宝山监狱位于宝山区, 1998年12月正式启用。宝山监狱是上海监所布局调整中新建的监狱,有现代化的办公场所,宽敞明亮的教育习艺楼、医疗所和购物超市,监区各项文化、生活设施完备,2002年全面实行ISO9002质量认证,是上海市现代化文明监狱也是市级花园式单位。监狱新世纪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法治化、数字化、标准化、园林化的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监狱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的理念,以改造人为宗旨,严格履行刑罚执行的职能。监狱积极运用社会资源开设了法律服务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教学科研基地、心理辅导站、职业技能培训站、成人教育站,对服刑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监区各项完备的文化生活设施为服刑人员提供了健康、适宜的教育改造环境。

上海市崇明县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南汇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位于天钥桥路901号,是主要负责徐汇区治安工作的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机关,现有在编民警2226名,设有32个职能部门和派出机构,包括指挥处、政治处、后保处、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等17个职能部门和保安服务公司,与徐汇区下属各街道(镇)——对应的13个地区派出所以及主要负责上海体育城治安的上海体育场治安派出所和上海铁路南站地区治安的上海南站治安派出所

虹口区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各类治安防范工作。

杨浦区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各类治安防范工作。

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位于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 黄浦区司法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本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本区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区街道、镇和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四、管理和指导本区的律师事务所及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街道、镇法律服务所;管理本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管理指导本区法律援助工作和“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本区的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是长宁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1951年3月,长宁区人民政府设立调解科。1952年9月,调解业务并入区人民法院,1953年试行辩护制度。1954年11月,区人民法院设立公证机构,对外办理公证业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司法行政业务遭到破坏。1981年9月,区人民政府成立司法科,负责管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公证、律师工作。同年11月,司法科设区法律顾问处,开展法律咨询和刑事辩护。1983年,成立区公证处,归司法科直接领导。司法科成立伊始,办公地址在愚园路1136弄34号,1984年5月迁至愚园路1203弄55号。为了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机构。

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局机关设有政治处、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科(与法制科合署)、法制宣传科(与依法治理工作科合署)、基层工作科、安置帮教工作科6个职能科(室)。现管理、指导的所属单位有:杨浦公证处;39家律师事务所;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区法律援助中心等。 法制宣传主要是面向公民、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 基层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民间纠纷调处、“110”公安司法联合行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等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当面解答和“12348”专线电话,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并为权益受到侵犯而经济条件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三)监督和管理本区律师工作,指导协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划管理本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对本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四)管理和指导本区的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五)管理和指导本区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指导、考核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的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普陀区综治委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是浦东新区的政府组成部门,主管新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处(依法治区工作处)、律师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处、社区矫正工作处(安置帮教指导处)、法律援助指导处、社会矛盾调解指导处、法制处。 上海市浦东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负责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工作、协调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并负责本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浦区司法局是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区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的计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监督。

上海市雅致路99号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1982年5月1日成立,30多年来,铁路中级法院在上级党委的领导和上海高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找准铁路审判工作的立足点,在探索中成长,在继承中创新,在开拓中发展,努力创造铁路审判工作的特色,为铁路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上海法院系统一支重要的审判力量。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1993年6月成立,包括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庭、执行庭9个审判业务庭,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5个综合部门,陆家嘴法庭、川沙法庭、六里法庭、金桥法庭、外高桥法庭5个人民法庭.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现址共和新路3009号,位于上海市北部,辖区总面积29.18平方公里。2002年10月竣工,占地16.1亩,建筑面积21488平方米,法庭28个,大法庭1个,中法庭4个,小法庭23个。内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庭、少年庭、执行局、诉调对接中心共11个业务部门,以及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法警大队共5个综合部门。现任院长为钱锡青。闸北区法院成立于1952年9月,1956年2月,原北站区人民法院并入闸北区法院。1974年1月,恢复法院建制。1981年至1987年,闸北区法院在两庭一室(刑事、民事审判庭和办公室)的基础上增设经济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并试建全市第一个市区街道人民法庭宝山法庭。1989年设执行庭、告诉申诉审判庭和全区各街道人民法庭。1992年设少年刑事审判庭,现改为少年综合审判庭。

虹口法院新审判大楼建筑群位于北宝兴路东侧,俞泾浦防汛墙南岸,上海市市政公司驻地以北,该址原是上海照相器材厂厂区,占地77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558平方米,使用面积12291平方米。目前,整个法院共设35间法庭,其中大法庭3间(130-180平方米),中法庭7间(60平方米),小法庭25间(24-30平方米);有执行室10间(12平方米)。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9月,现有17个部门: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执行局、行政庭、立案庭、立案二庭、审监庭、诉调对接中心等12个审判业务庭(局)和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等5个综合部门。截至2013年6月,全院在编人员247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233人,其中法学博士3人,法学硕士97人(含在职28人),研究生占全院人数的39.27%。长宁区人民法院位于虹桥路1133号,毗邻上海西部商贸中心的虹桥商务区,紧邻虹桥交通枢纽。辖区面积38平方公里,包括9个街道1个镇,常住人口69.06万人(长宁区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地处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606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卢湾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卢湾区建国中路28号。卢湾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地处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7号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杨浦区河间路31号。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虹口区唐山路902号。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