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系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及在司法、行政机关、金融、政法院校等工作经历,擅长办理金融业、房地产业法律事务,代理重大、复杂民事案件诉讼、执行及疑难刑事案件辩护。承办的案例曾被《人民日报》、《中国经济时报》、《三湘都市报》等新闻媒体报导。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现担任多家金融机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曾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机构收购、处置上百亿金融资产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及诉讼、执行代理。其中成功代理了部分重大、复杂案件的诉讼、执行,对金融类债权追偿具有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系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会员。2012年担任湖南第一家民营非上市企业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专项法律顾问,为华夏银行成功主承销10亿元短期融资券、交通银行成功主承销6亿元中期票据,承担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法律事务。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擅长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及为企业改制、上市、并购、重组等提供多项法律服务,擅长企业融资(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券发行)、融资担保等相关资本市场法律业务。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奉行“优质、高效、勤勉、敬业”原则,竭力为各类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主任律师:龙颂平副主任律师:张小林 杨 勇 彭 军 夏立超执业律师: 向阳晖 杨向华何亿民 龚德友 刘 勇 谢 浩 向海棠 张耀文 龙智华 周立华 隋晨光 贺 琼 徐学文 江文卓 熊 伟 曾传君 崔丙欣 谷仍平 左 臻 李 霞范慧芳 刘志强 刘国梁 严 洲 兰 楠 段欢喜 刘 昭 钟文科 刘杏芬 李理 申 涛 罗自强 何婵玉 实习律师: 彭文倩 刘永维 李江 刘璐莹 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70号万象新天企业公馆1015室电话:0731-88808766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三段1100号铂翠湾世贸希尔顿酒店19层07-09号

湖南潭城律师事务所前身为会同县法律顾问处,恢复成立于1980年,1986年经湖南省司法厅核准名称为湖南省潭城律师事务所,2010年核准为国资所,2015年改制为个人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4名,均为大...

湖南嘉华律师事务简介湖南嘉华律师事务所于1998年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经过17年的发展、壮大,现在已经成为一家标准高、人才齐、业务精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律所拥有一支团结奋进、业务精深、作风坚韧,年...

湖南省丹山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于1994年成立,系辰溪县域内唯一一家律师事务所。本所现有专职执业律师五人,所有执业律师均具有法学本科学历,不仅法学功底扎实,而且实际办案经验丰富;本所自成立以...

湖南嘉麟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新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现有的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汇集了国内著名高等院校培养的各类专业人才,有相当一部分律师曾在其他国家机关、国有...

湖南广裕律师事务所系2001年5月23日经湖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原住所地衡阳市解放路58号政协大厦四楼,现该所在衡阳市解放大道47号购买了460平方米的专业写字楼,并已装修搬入办公,...

花垣县人民法院座落于花垣县花垣镇建设东路75号。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审判工作为重心,以基础建设为保障,以改革为动力,认真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花垣”、“法治花垣”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现有在编干警6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警49人,中共党员38名,具有研究生文化干警4人,本科文化的干警40人,大科及以下21人。内设机构13个,设人民法庭5个,即麻栗尝吉卫、龙潭、团结、边城中心人民法庭。

桂东县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40人,内设机构14个,包括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庭和执行局,并辖沙田、寨前两个法庭,是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调处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神圣职责。近两年以来审结案件数迅猛增长,年均收结案数已达到近千件。现法院机关院址位于城关镇维夏路,占地面积4.2亩,审判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257平方米,有五个中、小审判庭。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为常德专员公署司法科;1950年6月,建立湖南省人民法院常德专区分院;1952年5月,更名为湖南省人民法院常德分院;1955年5月,改院名为湖南省常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8年常德撤区建市后,更为现名。现辖武陵区、鼎城区、桃源县、汉寿县、临澧县、澧县、石门县、安乡县、津市市九个基层人民法院。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64人。机关共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林业审判庭)、执行局等11个审判、执行业务单位,分别审理和执行刑事、民事、行政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案件以及国家赔偿案件。同时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审管办、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行政装备科、司法技术室、监察室等8个职能部门。

辰溪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9月,在历届院党组班子的带领下,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得到不断发展。目前,辰溪县人民法院共有编制86个,在岗干警81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71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87%,高级法官10人,一级法官19人,二级法官5人,五级法官6人,二级警督2人,三级警督6人,一级警司5人,三级警司4人。辰溪县人民法院设有18个内设机构,5个派出法庭。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内设机构19个,定编166人,在编干警164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98.3%,另有平江县、岳阳县、湘阴县、华容县、临湘市、汨罗市、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屈原行政管理区等10个基层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共有干警1066名。1964年8月,随着湖南省区划调整,岳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诞生在岳阳市城东南路5号。1968年1月13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对法院实行军事管制,建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岳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被撤销,印章作废,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岳阳专区法院军事管制委员会印章。1973年4月17日,恢复岳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并在原址挂牌。1983年设立岳阳地级市,地、市并存。同年3月8日,成立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86年3月,岳阳地市合并后,成立了沿革至今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凤凰县法院总编制70人,现有在职干警68人,其中审判员36人、法警7人、书记员18人、工勤人员7人,大专学历以上63人。院机关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工室、立案庭、审管办、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林业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共13个机构,派出吉信、阿拉、山江、城郊4个人民法庭。近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我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里的中心工作抓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