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0个基层人民法院,其内部的审判机构和相应的业务管辖范围分别为:立案庭,是立案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本院受理的各种案件分别进行审查立案、审限流程管理、处理司法救助事宜、处理来信来访、审理程序性案件以及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商事、行政、刑事裁判之申诉、抗诉进行复查。

信宜市人民法院于1949年12月成立,现法院的办公楼座落于广东省信宜市江堤北路1号,美丽的锦江河岸边。信宜法院内设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管办、审委办、执行局、法警大队、机关服务中心、北界人民法庭、朱砂人民法庭、怀乡人民法庭、合水人民法庭、镇隆人民法庭等20个部门。现有在职干警137人。1958年曾因行政区域的撤并而与当时的茂名县人民法院合并为高州县人民法院,1961年分离出来重新成立;文化大革命时期,信宜法院被砸烂,法院的职权由随后成立的信宜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代为行使,1972年后人民法院的工作才逐步恢复。改革开放后,信宜法院的内设机构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的开展,为维护信宜的社会稳定,促进信宜的经济发展,推进信宜市的法治进程提供了法律保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现内设政工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书记员科、调研科、机关服务中心,下设大石中心人民法庭、石楼中心人民法庭、大岗中心人民法庭、大学城中心人民法庭4个中心法庭。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前身是1950年7月成立的中山县人民法院,1983年12月,中山县撤县设市(县级),中山县人民法院改为中山市人民法院。200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撤销原中山市人民法院,分别成立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和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市第一法院沿用原市人民法院的办公设施、大分部人员队伍和各项管理体制。管辖中山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民众、南朗、港口、大涌、沙溪、三乡、板芙、神湾、坦洲共15个镇区辖区范围内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审判、执行案件。全院现设政工科、执行局和16个职能庭室,1个直属行政单位(法警大队),4个人民法庭(分别是张家边、沙溪、三乡、坦洲人民法庭)。全院现有法官114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现使用的审判综合大楼于2004年5月启用。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49年11月建院,现有干警500余人,是全国建院历史最长、干警人数最多的中级法院之一。建院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20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抓住历史发展机遇,锐意进取,公正司法,共审判各类案件20余万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980多亿元,为广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良的司法服务。近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发展更加快速,每年受理和审结案件数量以两成的幅度递增。受理案件数量超过2万件。

博罗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是惠州地区成立最早的基层法院之一。经过几代法官的艰苦创业,法院自身建设得到较快发展。博罗法院领导班子是一支朝气蓬勃、团结向上、求真务实、锐意进娶廉洁自律的具有坚强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领导集体。博罗法院现有干警124人,其中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87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6人。目前,博罗法院共有法官63人。现有内设机构16个:政工科、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信访办、司法警察大队。派出人民法庭7个:杨村人民法庭、龙溪人民法庭、长宁人民法庭、石湾人民法庭、园洲人民法庭、湖镇人民法庭、公庄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