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东西湖区司法局于1980年成立,根据国务院[1980]190号、人民政府鄂政文[1980]83号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1980]86号文件规定,建立区司法局,属武汉市司法局与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东西湖区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的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两劳”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内部机构设置二室、二处、五科,即:政治处、公证处、行政财务科、法制宣传教育科、监察科、基层科、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科。外设12个司法所作为派出机构,它们分别是:柏泉、径河(三店)、李家墩、长青、慈惠、走马岭(新沟)、新沟镇(荷包湖)、辛安渡、东山、吴家山街、常青花园、金银湖。

(一)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以及法治竹溪建设实施县市区和 工作。 (三)抓好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抓好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全系统干部人事和警务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法制工作、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国有资产和财务装备工作。

指导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利川市司法局位于腾龙大道1号,占地面积6660平方米,办公楼面积3100平方米。利川市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10月,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社区矫正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职能科室。辖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驻机构。隶属管理湖北圣树律师事务所、湖北利佳律师事务所。机关设党组1个,总支1个,支部3个,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健全。

(一)制定司法行政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办、伍家乡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全区的律师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顾问;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 (四)领导和管理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管理和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管理和开展司法外事工作。

(一)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处、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六)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法学会的工作。 (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司法统一考试工作。 (九)指导县、市法律学校(培训机构)的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义水北路西105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6月22日,现办公地址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56号。武汉中院新办公大楼建成于2004年,总占地面积36836平方米,建筑面积53516平方米,由13层的办公楼、12层的审判楼和4层的行政楼连通构成,整个大楼区域划分明确。审判楼1至4层建有30个审判法庭,为审判区域,其中包括1个大法庭,能容纳450人,1个专门审理国际贸易纠纷案件的涉外法庭和10个数字法庭。办公楼为各审判庭和综合部门办公区域。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5个基层人民法院。武汉市中院主要管辖: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作为一审的案件;基层法院一审后的上诉和抗诉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根据法院工作管理要求,设置17个审判部门和8个综合职能部门。现有在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508名,其中法官310名。审判人员中,取得博士学位的9人,硕士学位的154人。

1993年6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孝昌建县,同时成立了孝昌县人民法院,辖12个乡镇,1个开发区和1个风景旅游渡假区,面积1417平方公里,人口65万。孝昌县人民法院共有21个内部机构,即:政治处、办公室、纪检组、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信访接待中心)、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司法技术科、工会、城关人民法庭、王店人民法庭、小河人民法庭、周巷人民法庭、邹岗人民法庭、白沙人民法庭。现有工作人员143人,其中法官55人,大专以上学历89人,研究生2人,年审、执结各类案件1500余件。

南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现位于南漳县水镜路西端,建筑面积5300m2。内设机构14个,即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司法行政科、法警大队、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司法技术科,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局。派出法庭15个,即城关法庭、武镇法庭、九集法庭、东巩法庭、长坪法庭、李庙法庭、肖堰法庭、巡检法庭、板桥法庭、安集法庭、刘集法庭、龙门法庭、薛坪法庭、胡营法庭、花庄法庭。现有在职干警108人,平均年龄40岁,大专以上学历占96.2%,本科学历71人,占72.3%,目前有1人已获得法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12号

秭归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998年9月因三峡工程兴建从归州镇东迁至茅坪镇。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3个,下设归州、郭家坝、沙镇溪、茅坪、两河口、杨林桥6个人民法庭,其中两河口、杨林桥两个人民法庭正在重建中。县人民法院有在职干警72人,其中法官49人,书记员15人,司法警察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62人,占86%,其中研究生6名,大专以上学历达到了100%。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黄陂大道。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十堰市北京路6号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于1978年6月29日,现有编制人数39名(政法专项编制37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干警35名,其中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检委会委员4名,检察员9名,助理检察员3名,书记员8名,司法警察5名,事业编制人员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16名;党员25名;研究生2名,大学本科18名,大学专科12名。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全院下设14个职能机构和1个木鱼办事处,即办公室(法警大队、法律政策研究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木鱼检察办事处。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玉沙路23号。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8年7月1日,辖区版图面积55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12万人。现有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4名,内设机构10个。经过几届领导班子同全体干警的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班子及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本建设等诸方面均取得长足进步。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素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党团员所占比例达100%,其中党员占91.3%;文化程度提前达标,大专以上学历100%,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18人,大专4人;先后有200余人次获得省、市、区各级奖励,是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进取精神强的检察队伍。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松滋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及派驻检察室: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在新江口、刘家场、沙道观和西斋设有中心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