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龙区法院位于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中段,东邻关林市场,南对宝龙城市广场,西面与市政府、洛龙区行政中心相毗邻。审判大楼外观新颖、功能齐全,建筑面积达15000余平方米,设大审判庭1个,中审判庭6个,小审判庭12个,于2005年10月8日投入使用。我院设有政治处、办公室、行政科、督查办公室、政研室、监察室、审管办、人大联络办、工会、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办公室、立案庭、书记官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21个内设机构以及关林法庭、龙门法庭、李楼法庭、古城法庭、白马寺法庭5个派出法庭;1个全供事业单位行政执行中队。现有在编干警9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7人,本科学历69人。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4年4月24日,现有正式干警52名(具有审判资格人员33名),下设11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鉴定技术室。200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75件(含旧存204件),审执结637件。2009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64件(含旧存140件),审执结303件。

修武县人民法院辖区总面积678平方公里,有8个乡镇,1个办事处和1个工贸区,223个行政村,总面积678平方公里,总人口30万。修武县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法警大队、司法鉴定技术室,三个基层法庭分别为云台山人民法庭、郇封人民法庭、周庄人民法庭。

邓州市人民法院位于邓州市团结东路,1989年以前为邓县人民法院,建于1952年1月1日,院长孙兆盛,人员7人,15个法庭。1958年,公检法合并为邓县人民公社联社政法部。1967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法院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72年以后恢复邓县人民法院。截止2007年年底,全院由建院初的16人发展到200人,组织机构由院内的3个庭发展到20个内设庭科室和16个人民法庭,基础物质建设和办公条件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成立于一九七四年四月,其辖区范围为胜利路以东,卫河以南,管辖面积148平方公里,人口约40万。辖区经贸繁荣、交通发达,人行、农行、建行、广发行等多家金融单位,多所大专院校以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均在我区,现为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红旗区法院从成立之初的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三个庭室1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17个内设机构、71名干警。

1986年,根据豫发(1986)5号文件规定,撤销许昌地区,建立许昌市。同年,最高人民法院撤销许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设立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辖基层法院有禹州市法院、长葛市法院、许昌县法院、魏都区法院、鄢陵县法院、襄城县法院。许昌中院现在办公地点前进路中段。2013年,许昌市中级法院机构改革,经批准成立的内设机构有28个:办公室,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庭指导组)、第二庭、第三庭(知识产权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法官进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