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源区地处太原市西南15公里处,1998年建区,辖区面积287平方公里,人口23万人,下辖三镇,三街办,晋源区文物名胜丰富,晋祠、天龙山石窟、蒙山大佛等声名远著,开发旅游资源将是晋源区的经济重点。乘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东风,晋源区以盛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晋阳古城大遗址保护开发、晋阳湖新区建设和晋祠景区整治三期工程等大批项目的启动为契机,迎来了太原南部新城转型跨越发展的春天。晋源区人民法院1998年6月挂牌成立,全院干警90人、16个内设机构、3个派出法庭。近年来,我院坚持“三个至上”的司法理念、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政治立院、科技强院、文化兴院”的工作方针,团结带领全院干警,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扎实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将上级精神、全区工作重心、社会管理创新要求与法院工作实际相结合,在审判管理创新、加强队伍建设、建设有晋源特色的文化法院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河曲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经过60多年的风雨沧桑,现已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司法服务的重要部门之一。座落于河曲县黄河大街的旧院址,始建于1986年,占地面积1040m2,现已破旧不堪,见证着法院三十六年的发展历程。2012年,主体五层,建筑面积4319㎡的新型综合审判大楼拔地而起,并于2013年6月顺利搬迁。河曲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法院初建时,仅有院长、副院长和法警共4人。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干警队伍不断壮大,直至2012年,共有干警45人,在编36人,院领导班子7人。下设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刑事庭、法警队、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11个机构和1个派出法庭(即巡镇法庭)。

兴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4年7月,院址为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城关文化街15号,现有在职干警72人,其中法官42人,书记员8人,法警10人,其他人员12人。全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治处、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1个内设机构和蔚汾、康宁、瓦塘、蔡家会4个基层人民法庭。近年来,兴县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和动力,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现处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东路111号的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名为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73年8月,仅有刑事庭、民事庭、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和17个工作人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审判任务的日益加重,内设机构的逐步完善,编制人员的不断充实,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4年正式更名为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共有内设机构16个,人员编制数200个,现在编人员14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内大学本科学历98人,硕士研究生13人。辖区内有离石区、汾阳市、孝义市、兴县、岚县、临县、方山县、柳林县、中阳县、交口县、石楼县、文水县、交城县13个基层法院及下属42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在职干警1012人。

沁县人民法院现址位于沁县城南,坐落于沁州南路389号,管辖沁县境内十三个乡镇一审刑事和民事案件,辖区人口约18万。沁县人民法院依据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于当年11月正式成立。历经近60年的变革和发展,沁县人民法院形成了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司法警察大队的“七庭一室一处一队”的格局,并设有故县、郭村2个派出法庭,现有法官26人,年均审理各类案件900余件。我院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秉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指导方针,扎实做好法院各项事业的建设。

潞城市人民法院前身是潞城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0月15日。1994年6月20日随潞城撤县设市更名为潞城市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1个: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政治处、纪检组和办公室;派出人民法庭3个:五里后人民法庭、店上人民法庭和微子镇人民法庭。全院编制55人,现实际在职在岗工作人员60人。近年来,潞城市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又快、又好发展。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潞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依法治市和法治吕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工作,指导检查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有关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公证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和仲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二)制定全市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市的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市的“148”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全市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规范性文件、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制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建设;统一管理司法行政干警的培训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工作。 (四)管理全县公证机构,指导和监督公证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县人民调解、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全市普法和依法治市的日常工作,指导检查各地方、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指导、监督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社会法律顾问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泽州县司法局是泽州县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 其内设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公证律师管理股、公证处。下设2个事业单位:泽州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山西省开放律师事务所。派驻乡镇司法所17个。

阳城县司法局成立于1981年3月20日。 司法局现内设办公室、宣教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公证律师管理科。下设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山西省获泽律师事务所、山西省析城律师事务所。 基层工作管理科原称为民调科,1994年改为基层工作管理科。 2001年4月增设“阳城县法律援助中心”。 2003年增设公证律师管理科。 山西省获泽律师事务所原称为法律顾问处,1988年9月更名为“阳城县律师事务所”,1998年4月更名为“山西省获泽律师事务所”。山西省析城律师事务所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原称为山西省宋学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4月,2006年5月经司法部批复,名称变更为析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