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川法院始设于1951年3月,名称几经变更,直至1961年7月,才正式恢复县人民法院建制。该院位于广西东北部的富川县县城,辖区内有12个乡(镇),辖区面积1572平方公里,人口31万。设有11个中层部门以及富阳、古城、朝东3个人民法庭。全院共有行政编制87人,现实有在职人数75人。其中法官41名,书记员18名,法警16名。在职干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59人,占79%;大专的14人,占18%。富川法院本部占地16亩,审判办公综合大楼楼高六层,建筑面积3698平方米。大楼内设办公用房、会议室、档案室、图书室、网吧室、展览室以及大、中、小4个多功能审判法庭,最大的审判法庭可容纳250人旁听。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位于邕江之南,司法管辖面积1164m2公里,辖四镇三街道办一国家级经开区,人口45.2万。全院内设十二个部门和一个派出法庭,现有在职干警133人(在编干警76人)。院本部占地约13亩,审判办公楼面积7000多平方米。在装备建设方面,营造快捷实用的办公办案条件。在审判办公综合楼里,按功能需要设置立案接待大堂、开庭等候大厅、大中小法庭、专用信访室、证据交换室、调解室、羁押室、陪审员室、速裁室、审委会议室、档案库、刑事物品库、执行物品库等等共72间办公办案用房,基本满足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需要。

铁山港区法院成立于是1995年,内设12个机构,现有在编干警40人,平均每年审理各类案件400件左右。铁山港区人民法院下设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法警大队,全部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系统。该院综合审判大楼按功能布局分为信访接待区、立案区、审判区、办公区,拥有两个科技审判庭,目前已全部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网络庭审直播。

合山市人民法院位于素有“壮乡煤都”和“光热城”之称的合山市中心,合山市位于广西腹地,是一座新兴的工业城市,也是广西最大的能源基地,煤炭、火力发电、观赏石堪称“合山三宝”,风光秀丽的红水河在合山市境内蜿蜒而过。合山法院创建于1982年2月,辖两乡一镇、合山煤业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公司及合山火车站,辖区面积约35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4万多人。院内设纪检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等11个职能部门和一个派出机构——北泗人民法庭。在职人员52人(编制56人),具有审判职称的26人(其中正副院长4人),其他工作人员26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37人,大专学历13人,高中学历1人。

东兴市人民法院创建于1996年12月,占地面积约15亩,建筑面积为5500平方米。截至2013年5月,全院在编干警38人,下辖后勤服务中心一个,共有工作人员5人。干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2%,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为4.8%。

银海区人民法院地处北海市银海区,享誉“天下第一滩”的北海银滩位于该辖区,现辖4个镇,面积420平方公里,总人口18万。银海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85年,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0个部门,在编干警47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37人(其中法律硕士研究生2人)。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北海市司法局近年来在自治区司法厅党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深入扎实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一班人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北海发展稳定大局和司法行政的工作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通过抓好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分解责任、强化考核、坚持追究等五个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初步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动了北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来宾市司法局是来宾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任务。自1982年恢复重建以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内设七个科(处、室):政治处、办公室、基层工作科(两释人员安置帮教科)、法制宣传科、公证管理科(含来宾市公证处)、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南宁市司法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制科、计财装备科、政治处(内设人事警务科、组织宣传科),在公证管理科暂挂市公证处牌子,直属单位有市法律援助中心。管辖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邕宁区、良庆区、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共12个县区司法局和129个乡镇、17个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总数483名,在职人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90.4%,中共党员占70.75%。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监狱工作科、法制工作科等6个科室和政治部、法律援助中心,下辖三区两县(市)司法局,管理市白龙监狱、市公证处和四个律师事务所、五个法律服务所。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247名,其中市局机关33名,桂平局机关18名,平南局机关17名,港北、港南局机关各7名,覃塘局机关6名,乡镇司法所司法专项编制159名(全市有74个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