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仲裁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12-03 19:48:31 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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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员会会长
会长:潘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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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员会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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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员会许可证授予时间
许可证授予时间:2019年03月25日
东莞仲裁委员会附近的法院
金湾区人民法院

金湾区人民法院于2001年11月组建,2002年4月8日成立,地址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广安路金陵大厦,下辖三灶、南水、平沙、红旗4个镇以及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珠海国家高新区三灶科技工业园和航空产业园3大经济功能区,辖区海陆面积160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447.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000多平方公里。2008年末,全区总人口24.03万,其中户籍人口13.07万。金湾区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5个,包括立案、刑事、民一、民二、行政、审监庭和执行局、政工科、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纪检组、监察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成立了党总支部、工会、团支部和妇委会。现有在编干警70人。

南澳县人民法院

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法院管辖南澳县范围内按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全院干警39人。区域面积104平方公里,总人口7.8万人。下设中心法庭一个。

南雄市人民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林荫西路34号

陆丰市人民法院

广东省汕尾陆丰市荣尾一巷19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为惠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8年惠阳地区改市,惠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改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正副院长5人,内设机构22个,其中副处级建制内设机构2个,为政治处、执行局;机关编制正科级建制内设机构19个,为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综合科、执行局执行一科、执行局执行二科、司法警察支队、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司法管理委托室;事业编制正科级建制内设机构1个,为法官培训处。另有市纪委派驻纪检组1个,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各1名。市中院现下辖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及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六个基层人民法院。全市基层法院现共有16个派出法庭。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下称萝岗区法院)成立于2005年9月28日,其前身是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位于广州市萝岗区友谊路101号。现有机构14个,其中内设机构13个:政工办、执行局、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调研科、监察室、技术信息科;直属行政单位1个: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1个:萝岗人民法庭。

东莞仲裁委员会附近的司法局
海珠区司法局

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成立于1981年,是海珠区人民政府属下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法机关。主要职能有: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为政府各职能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惠阳区司法局

惠阳区司法局是惠阳区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指导全区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协调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务工作。

梅州市司法局

梅州市司法局位于梅州市梅江区,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的戒毒工作。 (三)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牵头并组织实施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六)指导、监督管理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七)指导、监督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牵头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平远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三)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及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法律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梅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三、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四、管理、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假释人员监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徐闻县司法局

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办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